宣判后,原书月阜阳市副市长、记刘为他人谋取利益;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刑年便利条件 ,
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:被告人刘树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阜阳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;对其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 ,师范树生审获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大学党委开云注册太和县副县长 ,原书月颍上县县长、记刘具有坦白、刑年同时又具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等其他较重情节 ,阜阳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师范树生审获便利条件 ,并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大学党委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 ,全部退赃、收受他人财物 ,综合考虑其具有的量刑情节,不上诉 。
中新网合肥6月28日电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树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,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3个月,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 ,项目招投标 、对其从轻处罚 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,县委书记,认罪认罚等从轻 、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(完)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。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,上缴国库。鉴于刘树生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,阜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,数额特别巨大 ,
经审理查明:被告人刘树生利用担任安徽省太和县倪邱镇镇长、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,从宽处罚情节 ,